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并于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专利法》。
对于服装行业来说最为重要应该就是有关于外观专利的修改和侵权赔偿相关的条款。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赔偿制度—司法保护
1. 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在新《专利法》的规定中,人民法院可以在根据权利人受损、侵权人获利或者许可费的合理倍数确定的数额的基础上,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 提高的法定赔偿数额
在新《专利法》的规定中,专利侵权法定赔偿数额的下限从1万元人民币提高到了3万元人民币,上限从3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了500万元人民币。
专利侵权赔偿额低一直是最为企业所诟病,也是很多企业不愿意花时间去维权的原因,也给侵权者留有很大的空间,但新专利法将赔偿数额下限、上限提高,而且在第71条明确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举例来说,虽然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为100万元,但是因为侵权人属于故意侵权,且存在以侵权为业,或者侵权时间长、范围广、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所以侵权人有可能被处以最高50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无疑是专利保护最有力的武器,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不仅是增加侵权成本,也是对侵权者的警告,有望一次提高营商环境和行业自律性。
外观设计制度完善
1. 增加对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
根据新《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同样涵盖了对产品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 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从10年增加为15年。
为适应我国加入《外观设计国际保护海牙协定》的需要,新《专利法》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十年增加到了十五年。
3. 引入外观设计专利的国内优先权制度。
新《专利法》增加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制度,规定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国内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就相同主题在国内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局部外观设计制度的引入,对于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来说是一个相当利好的消息,申请人将能够更加全面地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创新。局部外观设计是指针对产品的某一局部所做出的创新设计。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在美欧日等国家已经相对成熟。在美欧日的申请实务中,若提交线条图,则用实线表示产品中主张保护的部分,用虚线表达产品中不主张保护的部分。若提交照片或者渲染图,则对产品的不主张保护的部分进行模糊化处理,以表示该部分不在保护范围之内。局部抄袭将会落入专利权人的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可以有效地阻止他人对专利权人的产品外观的局部抄袭
海牙协定全称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目前全球共有约70个缔约方,海牙协定要求缔约方提供不低于十五年的保护期。
加入海牙协定后,当需要向海牙协定的不同缔约国家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申请人无需针对不同国家提交多件申请,只需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一种货币、缴纳一套费用、向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即可获得一个国际注册,并在一个或多个指定缔约国生效。当前的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西欧国家、日本、韩国等都是海牙协定的缔约国。通过海牙协定的申请方式在海外获得外观设计的保护可以大大节省申请人的申请费用和申请时间。引入外观设计申请国内优先权制度后,申请人可以将相似的改进设计与首次提交的设计进行合案,提交为一件多项外观设计申请,由于可以享受首次提交的申请的优先权,在后的合案申请将可以获得授权。由此,首次提交的设计和改进的设计都可以获得保护。申请人无需等所有设计全部完成以后,再在同一天提出一件多项外观设计合案申请。
新专利法中将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延长至十五年,此举主要是为了我国未来加入海牙协定做出的制度准备。
中心目标:
通过构建服装行业品牌IP成长体系,帮助企业从了解知识产权,到运用知识产权,最终建设成IP化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机构负责人:
成都恒道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周渝利:主持、参与了《四川省“十二五”知识产权(专利)发展报告》、《广元市“十三五”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双流区重点产业(电子信息、生物产业)知识产权需求调研报告》、《成都平原经济区区域知识产权(专利)发展战略研究与对策》等项目和课题。
服务方向:
商标、专利代理,品牌IP、文创打造,项目申报等。
支持机构:
成都恒道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研究院